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林区乡村振兴,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努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林改动态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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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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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深化林改 | 松溪推行林地“一亩一保险”,让林农收入有保障、风险有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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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深化林改 | 福建:“三多”妙笔写活山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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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福建长汀办理首单林下经济不动产权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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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举行林下经济不动产权首单抵押登记证明颁证仪式,助力佳梅生态农业公司获得林下经济质押贷款300万元。此举标志着长汀县在林下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金融服务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提供宝贵的“长汀经验”。
据悉,佳梅生态农业公司以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林权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由长汀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以下简称“长汀支行”)贷款提供担保。随后,该公司与长汀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与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抵押担保合同,并共同申请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长汀局据此向县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颁发了首张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证明。在此基础上,长汀支行成功向佳梅生态农业公司发放了首笔林下经济质押贷款300万元。这是长汀县林下经济资源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迈出的关键一步。
长汀县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省、市相关部门的科学指导下,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者依法办理林下经济不动产确权登记,彻底解决了林下经济企业长期以来的急难愁盼问题。
“以前我们在林地上种植投入很大,但由于缺少证件,没法贷款。现在有了这个证书,我们很快就获得了贷款。”佳梅生态农业公司负责人说,公司计划用这笔钱扩大三叶青、茯苓等林下经济种植规模,并带动周边农户一起干,实现共同富裕。
下一步,长汀局将持续推进林权登记改革,优化登记流程,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更多林下经济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 -
2025年10月16日
深化林改 | 福建:“三多”改革汇合力提活力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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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深化林改 | 福建三明:“四库”联动 点“绿”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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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深化林改 | 长汀:山林变股份 “福林票”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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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深化林改|曾让延平谷园村林农犯难的山林,如今成了 “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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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
深化林改 | 将乐: 点亮的,不只是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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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
深化林改 | 福建持续打通“两山”转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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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
深化林改 | 建好森林“四库” 收获“金山银山”——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以“林业+”赋能“两山”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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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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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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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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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补助政策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或引导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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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产业发展补助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竹产业原材料基地、精深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及专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补助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择优扶强笋竹产业链。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0万元。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按照“市县申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末位淘汰”的原则每年确定示范县不超过15个,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500万元。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护、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笋竹采运新工艺及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方面的补助。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300万元。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安排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食用林产品(鲜笋)安全相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不给予竹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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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产业发展补助
发展设施花卉主要支持建设用于花卉苗木生产的薄膜型智能温室(含温室物联网控制系统 )、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得与贷款贴息重复申报。
激励品种创新主要支持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补助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奖励个数不超过当年申请奖励品种总数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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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推广补助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林业科技平台建设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科技攻关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补助最高不超150万元;其他科技研究及推广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以连续支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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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是指用于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技术培训等补助,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1000亩以上,或油茶5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其它经营20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300亩以上,或油茶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5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20万元。每年支持100家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