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林区乡村振兴,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努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林改动态
政策文件
成果展示
林改动态
查看更多>-
2025年05月09日
典型引路 | 观鸟经济:一只白鹇带来乡村新生
查看详情 > -
2025年05月09日
典型引路 | 漳州破解“碳汇三难” 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查看详情 > -
2025年05月08日
典型引路 | 福建漳州:让多肉产业焕发新生 首届多肉植物春拍活动成交额突破120万元
查看详情 > -
2025年05月07日
福建宁化:“玉扣纸+”激活竹三产
查看详情 > -
2025年04月30日
典型引路 | 福建上杭“福林票”赋能多方得益
查看详情 >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溪背村林农廖建秋做了一个大胆尝试:把自家166亩林地流转给上杭县古田国有林场统一经营;拿到流转费后,又用这笔钱购买了上杭县发行的“福林票”,前后一对账,心里美滋滋的。原本要几年、十几年后才能成材变现的山林马上就有了收益,买来的“福林票”还能像股票一样抵押融资、上市交易,灵活又方便。
“林票每年有分红,发展林下经济很有保障。由国有林场兜底,确保了我们的收入。”廖建秋兴奋地说。
廖建秋购买的“福林票”是上杭县发行的“林木+林下经济”股金型林票,除每年能有认购金额4%的分红,还能申请“林票贷”。他打算近期去申请一笔“林票贷”,用于发展铁皮石斛等林下经济。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分山到户破题,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随着改革持续深化,出现了林权分散破碎、林农单家独户、经营管理粗放等问题,由于林业经营周期长、见效慢,导致农户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不高,社会资本想投入林业却缺乏有效途径。为破解这些问题,上杭积极探索林权折资量化模式,打通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途径,确保林农、企业、国有林场、社会多方得益,开展了林票制发工作。
上杭县发行的“林木+林下经济”股金型“福林票”由国有林场主导,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同时,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禀赋,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创新将骨碎补、淫羊藿等林下中药材种植融入林票经营内容。根据山场经营投资预算及林木经营剩余年限,制发13年期限共146万元的赋能型“福林票”。“福林票”持有者除每年可按林票总面值的4%享受预收益分红外,还能在山场的13年经营年限到期后,参与林木采伐及林下经济收益分配。经测算,林票经营周期(13年)到期时,经营收入预计375万元,扣除收储经营成本、预分红和林木采伐管理费用232万元,预计可获利润143万元。
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林票,大大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为推进林票制发,助力林业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上杭农商银行专门出台了“林票贷”管理办法,开发林票抵押贷款业务,扶持林农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全县已办理林票抵押贷款2笔、授信50万元。
通过林票制发,上杭县实现了“四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林农变股东。解决了“三困”:通过流转村集体统一经营、联户承包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等,让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林地承包权,进一步放活了集体林地经营权,有效解决了单家独户经营难、林业经营效益低、林权矛盾纠纷多等困难。推动了“三化”:由国有林场主导经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实现林业经营专业化;通过流转推动小山变大山,实行林地经营规模化;通过科学经营林木和发展林下经济,实现林业经营集约化。 -
2025年04月25日
典型引路 | 林农点单,专家“送餐”——通过技术赋能,宁化县进一步优化林业科技精准服务模式
查看详情 > -
2025年04月24日
典型引路 | 龙岩:汇聚绿色能量 共筑生态经济
查看详情 > -
2025年04月24日
典型引路 | “一根竹”成了富民支柱产业——福建省尤溪县竹业产值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查看详情 > -
2025年04月22日
典型引路 | 绿树荫下“挖金掘银”——泰宁国有林场打造林冠下复合经营新模式
查看详情 > -
2025年04月21日
典型引路 | 福建南平:文化出新文旅出圈
查看详情 >
政策文件
查看更多>-
2024-02-27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
2022-07-09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
2023-10-19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补助政策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或引导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
竹产业发展补助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竹产业原材料基地、精深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及专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补助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择优扶强笋竹产业链。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0万元。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按照“市县申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末位淘汰”的原则每年确定示范县不超过15个,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500万元。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护、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笋竹采运新工艺及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方面的补助。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300万元。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安排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食用林产品(鲜笋)安全相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不给予竹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
花卉产业发展补助
发展设施花卉主要支持建设用于花卉苗木生产的薄膜型智能温室(含温室物联网控制系统 )、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得与贷款贴息重复申报。
激励品种创新主要支持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补助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奖励个数不超过当年申请奖励品种总数的 1/3。
-
林业科技推广补助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林业科技平台建设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科技攻关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补助最高不超150万元;其他科技研究及推广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以连续支持三年。
-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是指用于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技术培训等补助,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1000亩以上,或油茶5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其它经营20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300亩以上,或油茶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5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20万元。每年支持100家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