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林区乡村振兴,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努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林改动态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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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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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典型引路 | 福建大田:灵芝香红菇俏 生态林里“种”出共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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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
典型引路 | 福建明溪“拍”出特色观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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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
福建三明监督推动林改成果惠及群众 绿了山 活了林 富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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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3日
典型引路 | 福鼎海疆:红树林筑起生态“金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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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典型引路 | 福建:林业金融新路径探索助力“点绿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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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典型引路 | 福建南平新模式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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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
典型引路 | 看福建长泰岩溪国有林场这样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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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薄雾尚未散尽,林场技术员小郭已带着测量仪走进坂里工区。测量发现,去年改造的这片桉树林,日均高生长量超过2厘米。
岩溪林场作为福建省首批现代林场试点,通过科学营林体系构建、桉树全周期培育模式创新、“漳州两票”机制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南方特色的国有林场转型新路。
“以前造林是‘见缝插针’,现在是‘量体裁衣’。”长泰岩溪国有林场场长汤建福说,通过实施适地适树三级梯度改造,林场构建起“速生-珍贵-景观”三位一体的立体营林体系。
三大功能带清晰呈现。
海拔500米以下,通过林分改造、联营扩大林地等措施,将坂里工区9000亩低效杉木、马尾松林定向更替为桉树速丰林。结合“延长轮伐期+精准施肥”措施,使15年生桉树每亩蓄积量突破25立方米,较传统模式提升60%。
海拔500米以上,将有霜冻的桉树林改种火力楠、红锥等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在风害较严重区建立“珍贵树种+萌芽条保育”的复层林系统,保留桉树萌芽条形成垂直郁闭结构。将低海拔湿度大的桉树林改种尾细桉、灰木莲、香樟、火力楠等树种,有效提高林分质量和蓄积量。
场部周边建成3.2公里福建山樱花生态廊道,搭配黄花风铃木等景观树种,形成碳汇提升与生态服务双功能模块,成为周边村民的“绿色会客厅”。去年山樱花花期,林场共接待游客5300人次,生态旅游潜力初显。
如何让人才成长与树木成材同步实现?岩溪林场科研团队与中国林科院等科研单位合作,针对桉树良种选育、高效培育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先后有6个项目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热桉3号”“热桉4号”“热桉5号”被国家林草局授予植物新品种。通过建立省级桉树长期科研基地,实现桉树种质资源保存、良种选育、种苗繁育和高效培育技术的优化与提升,促进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提高桉树良种化水平与生态经营质量。采用“桉树上层+杉木下层”复层经营体系,有效提升林地综合效益,使每亩林地额外产出2—3立方米杉木。
如何实现场村利益联结?两票制破解了这一难题。
2024年底,岩溪林场完成坂里乡村集体联营两票林地1万余亩,发行林业地票近235.5万股、林票2119.2万股。完成岩溪镇湖珠村两票林地208亩,发行林业地票近6.5万股、林票61.8万股。林业地票持有人为坂里乡高层村、正达村、岩溪镇湖珠村,坂里乡农果场及坂里乡阳泉林场以林地入股,占项目股份的10%。林票持有人为林场,负责林场生产经营管理及全额出资,占项目股份的90%。“通过实施‘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的股份制改革,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林农变股东,实现场村共富。”汤建福说。
2021—2024年,岩溪林场实现森林蓄积量净增6.3万立方米,桉树速丰林规模突破3.2万亩,1万余亩联营林地活力迸发,实现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双提升。 -
2025年06月25日
典型引路 | 建阳:“森林生态银行”激活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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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
典型引路 | 政和:“一根竹”撑起乡村振兴“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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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0日
典型引路 | 福建南靖探索创新竹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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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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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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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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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补助政策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或引导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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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产业发展补助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竹产业原材料基地、精深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及专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补助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择优扶强笋竹产业链。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0万元。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按照“市县申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末位淘汰”的原则每年确定示范县不超过15个,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500万元。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护、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笋竹采运新工艺及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方面的补助。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300万元。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安排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食用林产品(鲜笋)安全相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不给予竹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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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产业发展补助
发展设施花卉主要支持建设用于花卉苗木生产的薄膜型智能温室(含温室物联网控制系统 )、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得与贷款贴息重复申报。
激励品种创新主要支持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补助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奖励个数不超过当年申请奖励品种总数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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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推广补助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林业科技平台建设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科技攻关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补助最高不超150万元;其他科技研究及推广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以连续支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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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是指用于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技术培训等补助,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1000亩以上,或油茶5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其它经营20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300亩以上,或油茶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5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20万元。每年支持100家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