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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在连江举办

来源:湿地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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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24日,2023年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在连江县成功举办,来自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省林规院、林勘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培训。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宜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王宜美充分肯定一年来全省各地在湿地制度建设、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修复、湿地保护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持续完善湿地保护配套制度。按照《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细化湿地保护面积总量管控、重要湿地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推进湿地保护相关标准、技术规程制定;积极做好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授权和意见办理工作。加快编制《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围绕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重点等,推进保护规划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持续推进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持续开展互花米草复萌调度,全面掌握复萌状况,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长效管护制度,切实巩固除治成果。持续推进互花米草生态修复提升,提升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各地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巩固互花米草除治质量的长效措施。

  三要持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做好督察相关工作,对照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照湿地公园建设和重要湿地保护管理要求,红树保护修复行动计划、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等重点、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强化长效管护措施,切实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要持续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继续组织对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开展保护和修复。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划,提前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建设需求,符合投资方向,取得较好成效。

  本次培训传达了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座谈会精神,邀请温州大学肖德荣教授讲授《退化湿地生态修复的理论、技术及实践》,对《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涉及省级重要湿地办理程序》等文件进行解读学习,并分享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宁德互花米草除治后生态修复提升案例。召开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业务座谈会,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在会上交流发言,总结今年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分析问题,汇报明年工作安排。

  

 

  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班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紧贴工作实际,既有专家授课、政策解读,又有案例分享、学员交流,收获很大,对今后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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