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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班在长泰举办

来源:种苗站 发布时间:2023-10-3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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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27日,2023年福建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培训班在长泰区成功举办,来自各设区市种苗管理机构、部分重点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种苗质量管理与执法人员46人参加培训,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亚圣参加开班式并发表了讲话。

  

 

  刘亚圣充分肯定近年来林木种苗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分析了当前林木种苗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种苗质量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振兴民族种业、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从职能职责出发,做实做好新阶段林木种苗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扎实开展市场净化行动,为促进我省林业种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林业强省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要规范许可,优化审批服务。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落实不见面审批和告知承诺制,不断优化审批服务。要指导生产者严格执行档案、标签制度,全面实行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可追溯质量管理。

  三要突出重点,加强使用管理。要加强造林作业设计管理,强化种苗招投标管理,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造林项目,务必要按照《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优先选用林木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招标文件要与造林作业设计对种苗的要求保持一致,提倡就近采购,杜绝假劣和无证无签的苗木上山造林。

  四要严厉“双打”,规范市场秩序。要建立健全违法投诉举报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执法,逐步推广“综合查一次”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限期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加大电商平台、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种苗执法力度,实行线上线下全链条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五要加强宣传,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种子“一法一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采取张贴横幅海报、制作宣传栏、开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种子“一法一例”学习宣传工作,为“一法一例”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培训班邀请多年从事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的业务骨干以及专家讲授种苗法律法规解析、种苗生产管理制度、种苗质量监管与执法、种苗生产经营许可与审批系统操作等方面课程,开展了档案、标签填写模拟、种苗许可双随机抽查交叉模拟,获得了学员们的好评,对进一步提升我省种苗质量监管执法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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