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8日,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业务培训班在永泰县举办,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宜美出席开班仪式。本次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局、林规院相关专家就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讲解。王宜美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精神,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王宜美充分肯定一年来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深学笃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要义,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强化宣传,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要做好新《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解读、学习培训,制定出台细化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湿地总量管控、分级分类管理等各项制度,压实政府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和部门具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湿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三要持续攻坚,精准抓实修复提升。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盯紧盯牢互花米草除治攻坚目标任务,统筹好“除用管”,系统谋划实施除治后滩涂的生态修复和提升,扎实推进除治后滩涂的长效管护和系统治理。
四要科学规划,强化保护体系建设。要根据《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及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等,科学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并扎实做好湿地落界落图,建立相对完善的全省湿地保护体系。
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与生态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永泰县柯江副县长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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