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将乐县县级林长签发2号令,关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要求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各乡(镇)要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工作;各村要配合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县林业局编制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生产服务和监督管理;各乡(镇)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指导督促森林经营主体按有关技术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林业经营主体做好所属或经营森林、林木的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筑牢我县生态安全屏障。
二要落实分区施策,强化科学除治。认真做好疫情测报,做到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快防治性采伐,保质保量全面完成防治性采伐任务。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根据防治需要喷施绿僵菌或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重点防控区实行“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的防控原则,加强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实施预防性采伐改造,消除疫情发生风险。
三要强化履职尽责,严格督查检查。加强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和森林经营主体灾害防控意识。落实管控,加强承包人、作业人员、作业山场的动态跟踪管理,严防群众擅自捡拾疫木当柴烧,防止疫木流失,确保疫木除害处理点(企业)依规、按时完成疫木除害处理。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规收购、使用、加工松疫木的行为,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危害;加大疫木监管,规范疫木就地除害处理,严防因疫木流失而引起疫情扩散蔓延。严格督导,加强林业重点领域和森林资源保护重要环节的检查督导,形成防控合力,有效防御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林业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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