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创新“林长+”协作机制护航林长制:一是“林长+法院院长”。设立驻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在焦点问题磋商、数据互联共享、生态修复共治等8个方面开展协作,推出全国首份“林区司法禁令”等生态修复令,有效维护全市林业生态安全。二是“林长+检察长”。设立驻林长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在线索移送、配合取证、专项整治等10个方面开展协作,建立森林资源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进案件及时依法办理。三是“林长+警长”。建立全面覆盖市、县、乡(镇、街道)、村林长网格化的“一林一警”工作机制和常态化联勤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辖区内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