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泰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林娜在杉城镇南会村发现了正在觅食的3对“白色大鸟”,经比对、鉴定,确认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
此次发现的东方白鹳属于大型涉禽,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对生存环境要求高,对环境变化反映非常敏感,被视为湿地的旗舰物种,是反映湿地生态环境质量优劣的指示物种。
近年来,泰宁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着力治理环境污染,重拳打击贩卖、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不断提高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使自然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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