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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省林业局联合部署做好清明节祭扫防范森林火灾有关工作

来源:防灾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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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省民政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以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

  通知指出,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点。各级民政、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持续提升清明节祭扫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要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清明节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筑牢人民防线,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林业部门要紧密协同配合,联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机构和进山入林人流密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几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要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通知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挂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禁火种带入山林。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严管严控森林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各国有林场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林业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实践行动中来。林业部门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紧扣清明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高效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祭扫需求,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省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调度,对清明节期间各地林业部门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各地林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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