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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改革发展20年突出贡献个人 | 洪集体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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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集体同志典型事迹

  洪集体,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沙县夏茂镇青钱柳家庭林场负责人。2016年荣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优秀创业创新典型一等奖。

  2003年,洪集体拿到了林权证,笃定地开始发展林业。2014年,他注册成立了沙县夏茂镇青钱柳家庭林场,经营山场面积达3800亩。2016年,受益于林业金融的改革创新,由沙县森林资源收储有限公司收储“兜底”,他向沙县农商银行申请林权抵押贷款500万元,用于拓展林业生产。随后,他选择了投资较小、管理简便、适销对路的“短、平、快”林下经济,在林下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和细叶青蒌藤,在林下养殖肉用鸡,还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发展森林人家,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居民旅游消费,走出了一条林下“生金”、生态富民的新路子。他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每年为当地农民解决20个就业岗位的同时,长期雇用残疾贫困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林农免费代管山林,利用政府项目资金为贫困户营造油茶林等,为周边林农脱贫致富作了贡献,展现了社会担当。

  

 

  搭上林改顺风车,领跑林业致富路

  洪集体,1960年9月出生,沙县夏茂镇梨树村人。从乡镇干部到沙县小吃业主,从小吃业主到林业大户,从林业大户到家庭林场场长,洪集体在福建林业改革大潮中敢于吃苦头、走前头,尝到了新政策的甜头,也让生活有了奔头。

  一路走来,他见证了沙县的山林变迁。

  一本证,让“不安分”变成“稳了心”

  在乡亲们眼里,他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刚工作他就在乡镇上班,收入不高却也安稳。1992年,洪集体在“下海”浪潮中离开了乡镇干部的岗位,加入了小吃“大军”,远赴省城福州经营沙县小吃。当时镇上很多人都在外做小吃,山里的林子多,没人打理,洪集体认为这是个商机。1994年,他放弃了小吃生意,回到了镇里。他申请了砍伐证,做起了伐木生意,赚了第一桶金7~8万元。此后的10年间,洪集体的山场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因为林地权属不明、四至不清,从事林业生产常遇纠纷导致损失惨重,因此也一直在考虑放弃林业。

  200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武平调研林改时,明确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为林改指明了方向。沙县积极响应号召,2003年,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5年底全面完成了“分山到户、确权发证”任务,明晰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项改革得民心、合民意,山区农民获得了一份原始资产的不动产,群众十分高兴,十分拥护。洪集体也拿到了林权证,高兴得合不拢嘴,还把林权证和结婚证、房产证用红布包在一起,当做传家宝,有了证,心就稳了,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更高了。这回,洪集体一干又是10年。

  一笔款,让“敢经营”转为“闯新路”

  2014年,正巧是洪集体在林子里摸爬滚打的第20年,他经营的山场规模已经达3800亩,同年7月,他注册成立了沙县夏茂镇青钱柳家庭林场。当时,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权属于林农,而实际经营者没有任何权证,为切实保障经营者的利益,沙县以承担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为契机,率先在全省开展“三权分置”改革,把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在2015年3月办出了全省第一批林地经营权证。林地经营权证不仅保障了经营者的权益,还可以拿去银行抵押贷款,满足经营者的融资需求。洪集体的家庭林场当时也拿到了林地经营权证,这让他吃上了定心丸,从此放心大胆经营。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收益慢,洪集体进一步发展家庭林场的资金捉襟见肘。沙县为解决林农“急、难、愁、盼”的问题,2016年,创新推出了“一评二押三兜底”机制,成立国有全资的沙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收储公司收储“兜底”,在原来林权类贷款仅限于成熟林的基础上,拓展中幼林、毛竹林等贷款抵押品种。2017年,针对小而散的林权,简化程序,推出免抵押的信用贷款“福林贷”。林业金融的改革创新丰富了贷款品种,提高了贷款额度,降低了贷款成本,延长了贷款期限。洪集体作为改革政策的受益者,陆续向沙县农商银行申请林权抵押贷款500万元,解决了燃眉之急。

  从事林业这些年,洪集体一直在不断地尝试新的方法、新的路子,想把这项事业做得更加红火。2014年以来,沙县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林农增收的有效举措,从资金上、技术上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综合利用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借着这个东风,洪集体选择了投资较小,管理简便,适销对路的“短、平、快”林下经济项目。在林下种植仿野生铁皮石斛和细叶青蒌藤,在林下养殖肉用鸡,同时利用森林生态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融森林文化与乡土风情为一体,发展森林人家,还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居民旅游消费,走出了一条林下“生金”、生态富民的新路子。

  

 

  一张票,让“小家庭”走向“共致富”

  2019年,为了进一步盘活资源,沙县探索“林票制”,部分村将集体林收益的70%量化后,以林票的形式下发给村民,林票可以交易、质押、继承、兑现,让林地的预期收益变成了抢手的“现货”,彻底盘活了林地资源,“这就是把未来的钱,揣进了现在的裤兜里啦。”洪集体一家也领到了16张林票,每张票面价值100元。

  2021年,洪集体的家庭年收入达到145万元,其中林木采伐收入64.2万元,林下种植收入16万元,林下养殖收入22万元,油茶收入12万元,森林人家收入7.5万元,有机稻米23.3万元。洪集体的心里始终有杆秤,今天他能过上这么富足的日子,都是得益于林改的好政策及党和政府的关怀。作为沙县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县人大代表,十五届优秀县人大代表,沙县区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洪集体不忘展现社会担当,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扶贫工作,长期雇用2名有能力的残疾贫困户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证其每个月有稳定收入;为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林农免费代管山林100亩;利用政府项目资金为贫困户营造油茶林20亩,并代为经营管理3年,油茶林进入盛产期时,每年每亩可增收0.5~1万元,实现增收脱贫;每年可为当地农民解决就业岗位20个,增加林农劳务收入近35万元。

  巍巍青山,莽莽林海,绿意醉人,改革的春风吹在洪集体脸上是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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