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兴同志典型事迹
黄建兴,男,汉族,1948年11月出生,原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2年,遵照时任省长习近平同志的嘱托,在全省开展以“分山到户”为标志、以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和谐。2007年,被全国政协科教文卫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单位评为“中国改革创新十大英才”,2010年被中国绿化基金会、人民网等授予“绿色中国十大焦点人物”称号。
黄建兴同志面对改革阻力,敢闯敢试,在深入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了系统全面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在2003年4月组织起草出台了政策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他系统谋划,善作善成,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主体改革任务后,扎实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等配套改革,形成系统性改革思路,使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星火以燎原之势在全国推开。卸任省林业厅厅长后,他始终牢记使命,不负嘱托,在担任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积极谋划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与起草制定中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深入全国各地宣传林改,指导实践,确保了全国林改的稳步推进。退休后,他依然牢记林改为民的初心,积极献智献策,支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出发。
一枝一叶总关情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亲自主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又一次伟大变革。20年来,黄建兴同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与担当,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一以贯之推动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林改,率先深化林改,全面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释放出强大的生产力,成就了绿水青山,富裕了万千林农,促使福建成为了全国林改的标杆。
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率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1世纪初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当时阻力巨大、利益博弈矛盾尖锐,分山到户是大忌,是“地雷阵”,是“马蜂窝”,是“深水区”,政治风险、舆论风险巨大。面临挑战,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针对福建是林业大省、广大林农却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的状况,经过反复思考,亲自启动了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任省林业厅厅长的黄建兴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千方百计激活福建林业”为己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及时总结武平、永安的改革经验,在全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邀请学术界理论界专家一同谋划,提出了系统全面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开了全国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河,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系统谋划,善作善成,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全省推进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的同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钱从哪里来”“树要怎么砍”“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问题,黄建兴同志全面思考、系统谋划、反复论证,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创造性地提出长期稳定林地承包政策;突出林业投融资体制、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经营方式三项改革;完善林业保护、服务、科技、管理、生态、产业等六个体系的深化改革思路,确保福建林业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了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生态良好和林区和谐的目标。
牢记使命,不负嘱托,精心指导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黄建兴同志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为中央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展开的关键时刻,刚刚转任省人大农经委主任的他,应邀到北京义务担任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他积极参与中央推进林改文件的起草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主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基本经验推广到全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他不辞劳苦,深入各地深入宣传改革,大力推动改革。他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普遍要求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推动召开不同区域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座谈会和推进会,以他在福建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亲身经历启发大家、鼓舞大家,增强了各地改革的勇气和信心,确保了全国林改的稳步推进。
初心不改,献智献策,支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再出发
黄建兴同志退休后,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仍然牢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初衷是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始终关注着、思考着林业的改革与发展。退休后,还多次深入沙县区、武平县指导谋划深化改革,针对当前林业改革发展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中央部委反映,提出个人的意见和看法,并在山林间、在群众中找寻创新思路、碰撞改革火花、思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策,探求畅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让广大林农从经营林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持续为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的林业改革发展目标,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的林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默默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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