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林业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研究审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送审稿)》,在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陈照瑜书记强调,林业是“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做好涉林各项工作。一要继续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提升生态宜居水平。二要大力发展木材加工、竹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五个千亿产业,推动产业兴旺,促进林农增收。三要推进“场村共建”,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开展“百场结百村”共建活动,实现互利共赢。四要将实施“十四五”规划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五要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特别要加大对挂钩帮扶县、乡、村的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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