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张志才带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第九督导组、林长处相关人员,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指导林长制工作,听取平潭资源生态局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汇报,深入北部生态廊道和君山村防护林建设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张总工程师充分肯定了平潭在全面推行林长制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探索,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潭综合实验区是我省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要在推进林长制工作方面担当作为、大胆创新,努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二要加强组织落实。要抓住机遇,配强林长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林长办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各方面共同参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合力。三要构建责任体系。推行林长制,“林”是主题,“长”是关键,“制”是核心,最终目的是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要抓住“长”的关键,全面建立实验区、片区、村居三级林长责任体系;要抓住“制”的核心,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督查、考核等林长制配套制度;要抓住“林”的主题,明确各级林长职责,科学划分责任区域,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考核指标,构建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四要创新治理机制。在森林资源监管上,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推动多部门综合执法;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上,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在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上,创新建立专业化、半专业化护林员队伍,实现全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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