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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期间林木种子生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来源: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发布时间:2021-02-1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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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343”新时代福建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提升良种繁育水平和优化基地树种结构同时发力,畅通供需双方信息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双措并举,全力提升全省造林绿化种子供应能力。2016-2020年累计生产林木种子5.47万公斤,其中良种3.4万公斤、占62.2%;良种穗条2.75亿根,林木种子(含良种穗条)生产供应总量充足种子供需比例由“十二五”末的0.62,提高到“十三五”末的1.03。

  一、种苗生产供应服务到位一是组织指导采收各类林木种子5.47万公斤累计培育各类造林苗木7.8亿株,有效满足了全省造林绿化需要。二是确定光泽华桥、沙县官庄和漳平五一3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试点单位,成功收储杉木代良种1500公斤,储备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19年全省杉木种子歉收,及时调用储备种子228公斤供应南平等4个市,达到保障市场需求三是在省林业局官网动态发布全省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珍贵或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和苗木培育供应信息,方便育苗单位与种子基地、造林业主与育苗单位供需对接

  二、基地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近年来,着力开展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加快珍贵和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有种子基地10.6万亩,涉及104个树种,其中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基地6万多亩,木荷、油茶、红锥、闽楠、枫香等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比例明显上升,占基地总面积的44.4%,比“十二五”末上升6.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建种子基地18856亩,其中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基地13653亩(含母树林4180亩、采种基地7733亩),占比72.4%,有力地促进了珍贵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供需平衡。

  三、依法治种氛围日趋完善。高度重视法律制定和落实,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良好秩序,促进种苗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新《种子法》实施以来,我省全力推进依法治种,坚持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持续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立案查处种苗违法案件19起。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福建省种子条例》填补了我省林木种子地方立法的空白,对推动依法治种,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的权益,提升种子质量,保障用种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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