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343”新时代福建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提升良种繁育水平和优化基地树种结构同时发力,畅通供需双方信息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双措并举,全力提升全省造林绿化种子供应能力。2016-2020年累计生产林木种子5.47万公斤,其中良种3.4万公斤、占62.2%;良种穗条2.75亿根,林木种子(含良种穗条)生产供应总量充足。种子供需比例由“十二五”末的0.62,提高到“十三五”末的1.03。
一、种苗生产供应服务到位。一是组织指导采收各类林木种子5.47万公斤,累计培育各类造林苗木7.8亿株,有效满足了全省造林绿化需要。二是确定光泽华桥、沙县官庄和漳平五一3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为试点单位,成功收储了杉木三代良种1500公斤,储备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19年全省杉木种子歉收,及时调用储备种子228公斤供应南平等4个市,达到保障市场需求。三是在省林业局官网动态发布全省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珍贵或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和苗木培育供应信息,方便育苗单位与种子基地、造林业主与育苗单位的供需对接。
二、基地结构调整力度加大。近年来,着力开展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加快珍贵和乡土阔叶树种采种基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有种子基地10.6万亩,涉及104个树种,其中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基地6万多亩,木荷、油茶、红锥、闽楠、枫香等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比例明显上升,占基地总面积的44.4%,比“十二五”末上升6.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建种子基地18856亩,其中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基地13653亩(含母树林4180亩、采种基地7733亩),占比72.4%,有力地促进了珍贵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供需平衡。
三、依法治种氛围日趋完善。高度重视法律制定和落实,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良好秩序,促进种苗行业健康发展。2016年新《种子法》实施以来,我省全力推进依法治种,坚持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持续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立案查处种苗违法案件19起。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福建省种子条例》填补了我省林木种子地方立法的空白,对推动依法治种,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的权益,提升种子质量,保障用种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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