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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邵武故县国有林场等编限单位使用2024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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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转报第一批省属国有林场申请追加2024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4〕11号)悉。根据《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方案》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邵武故县国有林场等2个编限单位使用2024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1198立方米。其中:邵武故县国有林场因电力线路走廊林木采伐需要使用人工公益林其他采伐限额4立方米;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因省级公益林中桉树采伐改造需要使用人工公益林更新采伐限额1194立方米。

  二、你中心要指导和督促邵武故县国有林场、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数量不得突破,不得使用人工林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要按规定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做好采伐监管,督促指导做好风险防控、伐区安全生产,注重水土保持,并对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

  三、你中心要指导涉及的设区市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对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设区市林业局,以便其报送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时作出专门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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