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源管理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福安市使用2023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12 11:38
相关文章:

宁德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转报福安市申请追加2023年采伐限额的请示》(宁林政〔2023〕8号)悉。根据《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方案》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编限单位福安市集体林因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使用2023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19954立方米,具体分项为人工商品林其他采伐11269立方米,人工公益林其他采伐8685立方米。

  二、你局要指导和督促福安市林业局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数量不得突破,不得使用人工林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要按规定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做好采伐监管,督促指导做好伐区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并对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

  三、你局在报送2023年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时应对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出专门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