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转报第五批国有林场申请追加2023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3〕39号)悉。根据《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方案》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有关编限单位使用2023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28700立方米。其中:福州植物园因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使用777立方米,具体分项为人工商品林其他采伐22立方米,人工公益林其他采伐755立方米;涵江云龙国有林场因松林改造提升和省级公益林桉树采伐改造需要使用5204立方米,具体分项为人工商品林主伐4406立方米,人工公益林更新采伐798立方米;古田国有林场因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松林改造提升需要使用22719立方米,其中人工商品林主伐14221立方米、低产林改造712立方米,人工公益林更新采伐1995立方米、抚育采伐454立方米、低效林改造3397立方米、其他采伐1940立方米。
二、你中心要指导和督促福州植物园、涵江云龙国有林场和古田国有林场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数量不得突破,不得使用人工林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要按规定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做好采伐监管,督促指导做好伐区安全生产,并对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
三、你中心要指导涉及的设区市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对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报设区市林业局,以便其报送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时作出专门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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