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泰宁县部分编限单位申请调整使用采伐限额的请示》(明林政资〔2023〕11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编限单位因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限额5250立方米,其中:泰宁县杉阳山区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3930立方米;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使用1320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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