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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名称和范围调整的通知

来源:湿地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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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兴化湾省重要湿地名称和范围的请示》(榕政综〔2022〕13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名称和范围(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你市督促福清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落实保护监管责任,设立省级重要湿地保护标志,保持省级重要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附件:1.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调整后基本情况一览表

      2.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调整后范围图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调整后基本情况一览表

湿地名称

所在市、县(区)

湿地类型

面积(hm2

四至范围

管护责任单位

主管部门

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

福清市

浅海水域、淤泥质海滩、水产养殖场、红树林

7661.8209

北至:119°21′54.59″E,25°31′34.28″N;南至:119°24′39.97″E,25°26′11.34″N;东至:119°27′24.82″E,25°29′31.08″N;西至:119°20′39.35″E,25°30′46.59″N

福清兴化湾水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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