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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浦城寨下国有林场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7-1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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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转报第四批省属国有林场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3〕28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浦城寨下国有林场等3个编限单位因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采伐限额4784.8立方米、人工公益林更新采伐限额455.15立方米,详见附件。

  附件:浦城寨下国有林场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浦城寨下国有林场等编限单位

  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情况一览表

  单位:立方米

编限单位

人工林限额调出

人工林限额调入

备    注

主伐

更新

采伐

商品林

抚育采伐

公益林

抚育采伐

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501.6

 

501.6

 

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

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浦城县行政区)

879.7

 

879.7

 

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浦城石陂国有林场(武夷山市行政区)

1900.4

 

1900.4

 

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

闽侯南屿国有林场

1503.1

455.15

1503.1

455.15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合  计

4784.8

455.15

4784.8

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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