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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闽清美菰国有林场等编限单位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批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3-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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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转报第一批省属国有林场调整使用2023年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3〕10号)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21〕112号)规定,同意闽清美菰国有林场等3个编限单位因森林抚育采伐需要,调整使用2023年人工商品林主伐采伐限额11026立方米,其中:闽清美菰国有林场8719立方米,安溪半林国有林场(长泰区)550立方米,南安五台山国有林场1757立方米。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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