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你中心《转报宁德福口国有林场申请使用2022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请示》(闽林场局〔2022〕23号)悉。根据《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方案》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编限单位宁德福口国有林场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需要使用2022年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210立方米,具体分项为人工生态林其他采伐。
二、你中心要指导和督促宁德福口国有林场严格按照本批复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数量不得突破,不得使用人工林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要按规定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做好采伐监管,督促指导做好伐区安全生产,并对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
三、你中心要指导宁德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对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报宁德市林业局,以便其2023年3月1日前报送采伐限额年度执行结果时作出专门说明。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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