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将尤溪河省级重要湿地(汶潭水利枢纽工程段)调整为一般湿地的函》(明政函〔2020〕1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对尤溪河省重要湿地范围、面积进行优化调整,并就调整后的尤溪河省重要湿地范围(详见附件1、2)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你市督促尤溪县人民政府按照《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尤溪河省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落实保护监管责任,设立省重要湿地保护标志,确保省重要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退化。
附件:1.尤溪河省重要湿地调整后基本情况一览表
2.调整后的尤溪河省重要湿地分布图
福建省林业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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