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绿化规划(2022-2030年)》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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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绿化委员会日前印发了《福建省国土绿化规划(2022-2030年)》(闽绿委〔2023〕4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2-2030年)》要求,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

1.近期至2025年的规划目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24%,森林蓄积量达到8.10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00%。林草生态系统固碳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显著发挥,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定优良,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清新宜居、河湖流韵、山海透碧、业兴绿盈、共治同享”的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初步建成,助力美丽中国示范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远期至2030年的规划目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31%,森林蓄积量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步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明显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绿色繁荣、和谐共生”美丽新福建基本建成,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

(二)总体布局

《规划》衔接《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等规划,按照全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总体布局,综合考虑自然条件、造林绿化空间及林草资源现状等因素,以山系、水系、通道等为网络,以山水林田草湿沙综合治理为重点,构建“一带两屏三线多面”为框架的国土绿化空间格局,分区施策,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福建示范省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工程

《规划》结合福建国土绿化的实际,明确了规划绿化空间、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城乡绿化建设、森林(草原)质量提升、退化土地治理与修复、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林业支撑能力建设等七大任务。策划生成合理增加城乡绿化用地、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碳中和示范林建设、种子基地建设提升等36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组织、政策、资金、科技、宣教等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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