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资源站 发布时间:2016-09-2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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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16〕15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我省乡镇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林业站)在林业改革、服务民生、保护生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目前林业站也存在着“进人难、留不住”,基础设施落后以及部分地方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必须切实有效解决这些制约林业站发展的紧迫问题,以充分发挥林业站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林业基层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我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和发展工作。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林业站建设进行了部署。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加强林业站建设的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加强林业站建设的重点任务,包含“稳定机构人员,保障工资待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和“拓展进人渠道,加强人才培养”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是加强林业站建设的保障措施。
    三、对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关于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林业局对全国林业站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省林业站建设现状,并与我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从机构编制、工资经费、基础建设、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培训机制等方面,提出到2020年我省林业站建设的总体目标。
    (二)关于稳定机构人员,保障工资待遇。目前,我省部分地方没有依法将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林业站管理体系不完善,林业站人员的工资经费没有保障,待遇偏低。为此,《意见》提出,要按照《福建省森林条例》规定,理顺、稳定林业站管理体制,把仍由乡镇管理的林业站改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加强林业站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林业站管理体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承担林业站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林业站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林业站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依据林业站工作艰苦边远程度,对林业站绩效工资总量予以适当倾斜。
    (三)关于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林业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承担着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责,涵盖基层林业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对林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当前,我省部分地方林业站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服务能力和机制创新偏弱。为此,《意见》提出,要简化林业站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林业站与林农群众的联系沟通机制,积极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模式,丰富林业站公共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选建林农“联系点”、“示范户”,与林农结对帮扶,强化林业站引领林农致富的示范效应。并对林业站抓好林农培训、林下经济发展、护林员队伍建设、推进森林保险、协助涉林纠纷调处和引导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等各项职能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四)关于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当前,我省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还有许多林业站无独立办公用房,有独立办公用房的相当部分是危旧房,亟需改造修缮。林业站办公设施、交通工具、工作器械等也配备不足,严重影响林业站职能的发挥。为此,《意见》提出,要全力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各地要参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林业站工程建设标准》,为林业站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及业务用房,林业站建筑面积不低于2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通讯交通工具、培训设施和工作器械。省发改委和财政厅要加大标准化林业站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的补助力度,推进林业站信息化建设,提升其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关于拓展进人渠道,加强人才培养。当前,我省林业站普遍存在“进人难、留不住”问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断层严重,林业站公开招聘很难招到人,招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很难留得住。为此,《意见》提出,要加强本土化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特点,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合理制定林业站岗位招聘的学历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符合各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条件的,可采取面试考核或直接考核等简捷有效方式予以补充。鼓励林业站与林业职业院校采取“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站校联合育人”,为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不作硬性要求,侧重对其工作业绩和基层实践经历的考核。各地可适当提高林业站高、中级岗位结构比重,在林业站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林业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鼓励林业站职工长期坚持在乡镇基层工作。
    (六)关于保障措施。为使加强林业站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有效促进林业站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站在我省林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意见》提出,各市、县(区)政府要将加强林业站建设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实施情况纳入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将林业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林业站建设。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统筹管理和规划,发改、财政、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林业站建设。要建立林业站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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