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等10个厅局于2022年10月8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81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现代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交易逐渐成为野生动植物交易的主要模式之一。当前,野生动植物非法网络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对物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食野生动植物等行为,是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福建生态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林业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海洋与渔业局、网信办、公安厅等9个部门出台文件部署加强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网络交易,严格监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网络交易活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出售、购买、广告、递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保护执法,严格监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网络交易活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出售、购买、广告、递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查验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人工繁育许可证、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等合法来源证明,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网络交易活动。三是压实企业责任,电商及直播平台、社交媒体、论坛网站要在网络页面显著位置提醒商(用)户不得发布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违法广告,对发现的非法行为固定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查处;寄递企业严禁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收寄具有毒害性、攻击性、妨害公共卫生等危险活体动物。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加强联合联动执法。
四、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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