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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草地保护修复六条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1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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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草原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20213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6条工作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草原保护修复工作负总责。因此,我省有必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贯彻措施,对加强草地保护管理,推进草地生态修复,促进草地合理利用,改善草地生态状况等工作做出部署。

  二、草地概念

  意见》中都是用“草原”这一名词表述,考虑到我省多为南方草山草坡草地,零星分布,面积较小,不是严格意义上北方大面积的“草原”,为切合我省实际,便于基层宣传贯彻,减少群众误解,参考安徽、江西等南方省份的贯彻文件,《通知》将“草原”改为“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其名词解释和实际运用依据两个原则:一是与《草原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草原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第二条第二款中所称的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二是与“国土三调”工作分类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相衔接。“国土三调”工作分类和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都将“草地”列为一级类,二级类细分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3个类。

  三、目标任务

  通过出台加强草地保护修复六条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以完善草地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任务,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建设奠定重要基础,确保我省草地保护修复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主要内容

  根据《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通知》拟定6条措施,包含草地调查监测评价、编制规划、保护管理、生态修复、科学利用、政策保障等内容,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如下:

  (一)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为摸清我省草地资源底数,适应草地管理需求,《通知》提出:一要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福建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草地资源数据库;二开展草地监测评价,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对草地进行进一步细化细分,明确到草班、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通过开展草地基况监测、生态状况评价、年度性动态监测,为我省科学开展草地保护、修复、利用与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编制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为科学谋划我省草地保护修复与利用,明确草地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通知》要求按照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对接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依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适时编制全省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明确草地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考虑到各县(市、区)草地面积规模小的实际情况,《通知》按照下管一级原则,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依据省级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草地保护管理制度落实《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一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完善草地承包经营制度,有序开展草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颁证;三是稳妥推进国有草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国有草地有偿使用范围;四是鼓励建立草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五是加强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管理,强化草地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乱开滥垦草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健全草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推进草地生态保护修复。我省草地资源多为草山、草坡和疏林草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是生态省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按照尊重自然、保护优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通知》强调:一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尽量保留现有草地属性不变,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现有草地,像重视森林生态保护修复一样重视草地保护修复;二要根据不同的草地类型,采取不同的修复措施,保护好天然草地原生态三要做好草地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与无公害防治,加强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和火灾防控;四要适时开展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研究,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五)推进草地资源多功能利用 为使我省草地资源得到科学、合理、有效利用,《通知》要求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从我省草地实际出发,从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的角度,多功能利用草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我省草地特色经济、绿色产业。一是发展草种业,支持开展草种质资源普查,加强优良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草种选育、扩繁、储备和推广利用。二是发展现代草业,支持草产品加工业发展,建立完善草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三是发展畜牧业,种植优质牧草,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开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注重草畜平衡。四是发展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我省特色的草地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我省全域旅游内容。五是探索开展草地碳汇研究,挖掘和提高草地碳汇功能,促进草地资源可持续管理与利用。

  (六)强化政策保障。草地管理是新课题、新领域,强化保障措施是关键。《通知》要求,在组织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草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在责任上,落实好林长制年度目标考核中有关草地保护修复的内容,各级草地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在资金上,建立健全草地保护修复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草地保护修复及草地资源多功能利用;在宣传上,加大《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开展草地知识科学普及,提高广大群众对草地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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