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部门文件解读

图解|《《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确定福建省主要林木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发布时间:2017-08-21 08:26
相关文章:
   
    为推进我省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工作,加快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根据《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省林业厅开展了主要林木确定工作。8月21日,印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确定福建省主要林木的通告》(闽林〔2017〕10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确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之外确定八种以下的主要林木。国家林业局已确定第一批、第二批等2批主要林木目录,其中2011年第一批57科128种(类)、2016年第二批76科237种(类)。
    二、确定过程
    6月12日,我站印发了《关于推荐福建省主要林木的通知》(闽林种站〔2017〕17号),安排部署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厅直有关单位推荐树种名单;7月11日,商请造林处、科技处、绿化办、林场局、世行办、推广站、林科院、林规院、植物园、试验中心等厅处室局站推荐树种名单。福建省主要林木推荐条件为:(一)当地主要造林树种、绿化树种(包括木本花卉)及有发展潜力的树种;(二)当地已有一定栽培规模,表现良好,具有推广价值和推广需求的树种;(三)优先推荐我省珍贵和乡土阔叶树种;(四)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二批)》。
经审查,各地、各单位推荐主要林木共93个树种,其中红豆树等55个树种已列入国家主要林木目录(第一、二批),不符合条件;七叶一枝花为草本植物,不符合条件;乐东拟单性木兰等37个树种,符合推荐条件。
7月30日,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在福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6位专家对拟推荐福建省主要林木目录进行评审,确定了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发展潜力乐东拟单性木兰、观光木、卷荚相思、红花香椿、小果油茶等5个树种为福建省主要林木。
    三、主要林木简介
    (一)乐东拟单性木兰(
Parakmeria lotungensis(Chun et C. Tsoong) Law):木兰科,拟单性木兰属。常绿乔木,高达30米,树皮灰白色,花期4-5月,果期8-9月,是优良的绿化和用材树种。
    (二)观光木(Tsoongiodendron odorum Chun):木兰科,观光木属。常绿乔木,树皮淡灰褐色,花期3-4月,果期10-12月,是优良的庭园观赏树种和用材树种。
    (三)卷荚相思(Acacia cincinnata F. Muell.):含羞草科,金合欢属。常绿乔木,树皮灰棕色,纵裂,花期10月,翌年5月种子成熟,是绿化造林的先锋树种,具有适应性强、速生、材质优良、根瘤固氮等特性,在我省目前应用量较大。
    (四)红花香椿(Toona rubriflora Tseng):楝科,香椿属。常绿大乔木,高约18米,树皮灰色,有纵裂缝,花期6月,果期11月,是优良的庭园观赏树种和用材树种。
    (五)小果油茶(Camellia meiocarpa Hu.):山茶科,山茶属。花期11月,果实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成熟,果小、叶小、芽小,芽苞片没有毛,果皮薄,果实出籽率和含油率高。喜温暖湿润的气候,适应性强,能耐较瘠薄的土壤,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西、广西、湖南等地。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