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草地保护修复六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18 16:29
相关文章: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精神,加强我省草山草坡草地(以下统称“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保护管理,推进草地生态修复,促进草地合理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措施。

  一、扎实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全面摸清我省草地资源家底,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福建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建立全省统一的草地资源数据库。开展草地监测评价,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对草地进行进一步细化细分,明确到草班、小班,落实到山头地块;开展草地基况监测、生态状况评价、年度性动态监测,为我省科学开展草地保护、修复、利用与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科学编制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按照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对接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依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适时编制全省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明确草地功能分区、保护目标和管理措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依据省级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三、切实加强草地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草地承包经营制度,有序开展草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稳妥推进国有草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国有草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建立草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征占用草地审核审批管理,强化草地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乱开滥垦草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草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

  四、统筹推进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尽量保留现有草地属性不变,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现有草地,像重视森林生态保护修复一样重视草地保护修复。在纯草地区,实施退化草地生态修复、松土施肥、鼠虫害防治等措施,提升草地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在林草交错地带,营造林草复合植被,避免过分强调集中连片和高密度造林,尽量保留草地空间。在森林区,适当保留林间和林缘草地,形成林地、草地镶嵌分布的复合生态系统。在高海拔山区及坡度较大的天然草地,要采取禁牧封育等措施,避免过多的人工扰动干预,保护好天然草地原生态。强化草地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与无公害防治,逐步查清我省草地有害生物发生的种类、面积、分布和危害程度,并加强草地火情监测预警和火灾防控,不断提高灾害防控水平。适时开展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研究,重点支持优质草种培育、人工草地建设、草地有害生物防治等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局、应急厅、自然资源厅、科技厅)

  五、稳步推进草地资源多功能利用。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发展草地特色经济、绿色产业。鼓励发展草种业,支持开展草种质资源普查,建立草种质资源库、资源圃及原生境保护为一体的保存体系,加强优良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草种选育、扩繁、储备和推广利用,满足草地生态修复用种需要。有序发展现代草业,支持草产品加工业发展,建立完善草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坚持适地适草,种植优质牧草,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开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注重草畜平衡。充分发挥草地生态和文化功能,打造一批具有南方精巧秀美、山区稀有、沿海风情、独具特色的草地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我省全域旅游内容。探索开展草地碳汇研究,挖掘和提高草地碳汇功能,促进草地资源可持续管理与利用。(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文旅厅、生态环境厅)

  六、强化政策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草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落实好林长制年度目标考核中有关草地保护修复的内容,努力做到“三明确”,即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各级草地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草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齐管理队伍,完善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草地保护修复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草地保护修复及草地资源多功能利用。要加大《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草地知识科学普及,提高广大群众对草地生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草地生态保护修复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发改委、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20219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