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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漳州市平和县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建设方案论证意见的函

来源:世行办 发布时间:2024-01-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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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论证平和县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漳林综〔2024〕1号)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工规〔2023〕2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专家对《平和县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一期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该项目建设范围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要求,技术路线和措施可行。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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