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论证永安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明林综〔2023〕27号)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工规〔2023〕2号)精神,我局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专家对《永安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该项目建设范围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要求,技术路线和措施可行。
福建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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