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水利局:
你单位上报的漳浦县朝阳水库导流洞工程项目先行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林业局35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项目为朝阳水库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同意该项目先行使用漳浦县林地0.266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应依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尽快做好主体工程使用林地的申报工作。此控制性单体工程所涉及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待主体工程报批时一并缴纳。
福建省林业局
2020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