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福建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福建省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方案措施,做好政策衔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附件:福建省林业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福建省林业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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