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权责清单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福建省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公路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的函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7-24 10:42
相关文章:
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福建省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公路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项目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控制性工程先行使用三明市林地20.0843公顷(包含大田县、建宁县、明溪县、三元区、宁化县、尤溪县),其中集体林地19.5295公顷、国有林地0.5548公顷。
    你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永久用地审批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应依法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尽快做好主线工程使用林地的申报工作。此控制性工程所涉及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待主线工程报批时一并缴纳。
 
 

                        福建省林业厅 
                        2017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