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林策〔2010〕2号
厅各有关处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闽政〔2009〕7号)精神,我厅保留省级行政许可项目18项、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现将省林业厅行政审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
福建省林业厅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省级行政许可项目18项 | ||
序号 | 项 目 | 办理单位 |
1 | 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 | 保护中心 |
2 | 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 | 森防站 |
3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政处 |
4 | 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 | 林政处 |
5 |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许可 | 保护中心 |
6 | 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种苗站 |
7 | 收购珍贵树木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 种苗站 |
8 | 主要林木品种推广应用的审定 | 种苗站 |
9 | 珍贵树木(含名木古树)采伐审批 | 林政处 |
10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林政处 |
11 |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林政处 |
12 | 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森防站 |
13 | 在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或修筑设施许可 | 保护中心 |
14 | 猎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蛇类、蛙类及其产品许可 | 保护中心 |
15 |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 保护中心 |
16 | 外国人申请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审批 | 保护中心 |
17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涉外合作协议审查 | 保护中心 |
18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指标核定 | 保护中心 |
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项 | ||
序号 | 项 目 | 办理单位 |
1 | 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审批 | 保护中心 |
2 | 木材检查站设立审核(注:审批权在省政府) | 执法总队 |
3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近、中期建设发展规划审批 | 保护中心 |
4 | 各县(市、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猎捕量限额审批 | 保护中心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省政府部门
国家林业
省外林业
省内林业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3 闽ICP备11015681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您是第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