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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72
  • 文号: 闽林函〔2026〕1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7-09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3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种苗站 发布时间:2026-07-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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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芳华委员:

  《关于推动四方面问题的解决 助力我省兰花产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61328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是全国兰花传统产区,也是我国建兰、墨兰、寒兰的主要原产地和蝴蝶兰品种创新、种苗生产重要省份。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兰花产业发展,特别是“十四五”以来,通过持续扶持设施高效种植、激励品种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兰花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2025年,全省兰科植物种植面积7.6万亩,种植业产值达147.1亿元,较2020年分别增长33.3%和38.4%,兰花产业已经成为我省花卉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我省累计下达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补助资金2.43亿元,建设以兰花为主的花卉生产温室大棚135.9万平方米,建成兰科植物省级花卉种质资源库4处,争取国家兰科植物新品种DUS测试站成功落地我省,298个兰科植物花卉新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同时,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制订了《蝴蝶兰杂交育种技术规程》等5项省级地方标准,开展了两岸国兰栽培技术标准共通试点,强化“南靖兰花”“漳浦蝴蝶兰”“武夷山兰花”等兰花类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43件。创新推出“兰花量子溯源码”,成功推动首批1640株南靖国兰出口韩国。指导推动“兰花地理标志+文化、旅游、电商物流”深度融合。联合多部门组织实施做大做强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将特色兰科花卉产业集群纳入“十五五”拟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

  从总体看,近年来我省兰花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如您所言,目前也存在自有品种市场转化能力不足、标准化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兰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种源基础,加强自主创新。延续花卉品种创新激励政策,加大兰科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力度,强化省级蝴蝶兰、中国兰花等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深化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林业种苗科技攻关项目实施,推进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依托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国家级DUS测试站,持续提升兰科植物新品种培育能力,夯实产业自主可控核心竞争力。

  二、纾解用地难题,拓展发展空间。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争取继续对花卉温室大棚建设给予补助,持续提升兰花种植智能化、设施化水平;支持兰花重点产区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现代花卉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深化林花复合经营模式,盘活荒山荒地、废弃工矿、闲置温室大棚等资源,鼓励国有林场、苗圃与花企联营合作,破解用地瓶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打造兰花品牌,开拓外销市场。持续鼓励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兰花标准制修订,配合加快漳浦蝴蝶兰团体标准编制,推进质检机构设备升级与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体系;深挖培育新增兰花地理标志,扩大专用标志使用覆盖面,依托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益企维”维权联盟,构建跨区域全链条保护机制;扶持龙头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外专业花卉展会,持续巩固日韩、欧美等传统市场,拓展印度、越南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兰花外销优势。

  四、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兰花+文化、旅游、电商、物流”深度融合,延伸育种、栽培、加工、文创、观光、出口完整产业链,打造全链条产业业态;按照省级地方标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导则》,推动建设兰花地标展示体验馆,深挖国兰传统文化内涵,提升产品文化附加值;积极推进福建特色兰科花卉集群建设,加快漳浦、永定、连城等重点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培育。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齐  欢(种苗站)

  联系电话:0591-88608018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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