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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69
  • 文号: 闽林函〔2026〕13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7-06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计财处 发布时间:2026-07-0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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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委员:

  《关于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提案》(202610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方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突出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和市场化交易,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更好推动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特别是2025年会同省发改委、统计局联合制定省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2025年版),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明确完善林业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举措。

  一、突出产业化利用

  一是夯实绿色本底。以提质量、增效益为主线,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深入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持续优化林分质量、美化林相颜值,推动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森林质量持续向好,筑牢绿色生态底色。“十四五”以来,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555.76万亩、森林抚育1706.77万亩、封山育林550.38万亩,累计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694.4万亩,重点区域林相改善33.38万亩。

  二是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木材加工、竹产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拓宽山区林区林农增收渠道,着力将绿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培育林木生物质利用、生态文旅融合、林业碳汇开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20年的6660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超8500亿元,年均增长超5%。

  三是推进森林“四库”联动。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开展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方案》,强化政策引导,省级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梳理汇总形成《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落实措施清单》113条。强化资金保障,将试点区作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政策因素,按此政策下达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强化服务指导,建立局挂钩联系机制,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指导服务,服务指导“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推动试点区加快推进一批试点项目、打造一批亮点特色、探索一批创新模式、宣传一批典型做法。

  二、突出市场化交易

  一是推动林权规范流转。实施加快林权流转五年行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林权流转面积1027.59万亩,新增培育家庭林场、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443家。特别是依托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林业类产品金额超36亿元。

  二是推动林权资产折资量化。在总结三明等地经验基础上,联合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率先从省级层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统一推行“福林票”,不断推进林业高效合作经营,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截至目前,我省林票改革已拓展到6个设区市、45个县(市、区)。

  三是拓展林业碳汇服务。推进三明、南平、龙岩3个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在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及司法赔偿机制,率先推出林业碳中和、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创新“林业碳汇+生态医疗”等模式,福建林业碳汇典型案例入选国家有关部委编印的《碳达峰碳中和案例选》《林业碳汇和碳达峰碳中和》。至2025年底,福建林业碳汇交易与再交易量443万吨、交易额7005万元,均居全国前列。

  四是拓宽价值实现路径。会同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升级林业金融服务 促进福建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银〔2025〕124号),出台16条优化林业金融服务措施。大力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金融产品。截至2025年底,全省“闽林通”等涉林贷款余额1748亿元,受益农户41万户。

  三、突出价值化补偿

  一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省区划界定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3997.7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0%,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执行分类分档补偿标准:乔木林及其它地类的补偿标准为23元/年·亩,经济林和竹林的补偿标准为22元/年·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再补3元/年·亩,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32元/年·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乔木林、灌木林、疏林补助标准为23元/年·亩,竹林补助标准为1元/年·亩。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和林权所有者经济补偿,实现“林农得利、社会得绿”。

  二是推进湿地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在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十四五”期间,共计安排8199万元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促进了重要湿地生态环境的转变,有效改善了保护地管理机构与当地群众关系。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施“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继续锚定建设现代林业强省目标,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化“三多”联动改革,推进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着力构建功能完备的生态体系、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共建共享的利民体系、和合互动的人文体系、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作出林业贡献。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方燕鸿

  联 系 人:林丽华(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79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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