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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6-00068
  • 文号: 闽林函〔2026〕13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6-07-03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48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种苗站 发布时间:2026-07-0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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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团委员:

  《关于强化科技赋能与三产融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千亿闽花产业的提案》(20261489号)由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迅速。2025年,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426.3亿元,较2020年增长34.2%;实现出口额超过1.32亿美元,总产值、出口额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盆栽花卉出口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现已形成漳州水仙花、漳浦蝴蝶兰、连城兰花、清流鲜切花、延平百合花等十多个产业集中区和特色优势产品,涌现出漳平永福台品茶山樱花园、漳州海峡花卉博览园、圆山水仙花海等一批赏花热门打卡景点,建设了南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兰花)产业园、福建海峡花卉产业园、漳州智农产业园等集高效生产、线上线下交易、文创研学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卉产业园区。“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资金2.43亿元,重点支持设施高效栽培和品种自主创新,共新建花卉温室大棚135.9万平方米,促进花卉种植业亩均产值从4.1万元提高到5.4万元;建设14个省级花卉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种质资源2676份;共有433个花卉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培育花卉苗木类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1家,出台了涵盖蝴蝶兰、国兰、樱花、朱砂根、水仙、红掌等品种的省地方标准20项。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您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政策扶持强保障。研究加快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积极协调争取省财政安排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设施设备、品种创新、花卉产业园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花卉苗木种植向设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做优做新做强做大花卉苗木产业。二是科技支撑激活力继续实施花卉授权新品种奖励政策,发挥企业品种创新主体效能。加大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力度,实现我省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继续将花卉列入林业种苗科技攻关和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海峡花卉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三是品牌塑造拓市场大力实施闽花品牌发展战略,鼓励花卉主产区政府积极创建和培育花卉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质量为核心的生产、采后、包装、贮藏、运输等花卉苗木标准化体系。大力推动闽花“进京、入沪、出海”,积极拓展欧盟、东南亚等海外市场。紧盯国际贸易新规,指导企业完善花卉种植、采收、储运全链条质量管控,助力花卉产业“香飘海外”。四是延链扩圈兴业态深入挖掘花卉膳食、保健、芳香等多样性功能,开发花卉苗木文化创意产品,加大食用、药用和工业用花卉产业培育力度。积极探索花卉与旅游、教育、文化、休闲娱乐、康养等的深度融合发展路径,重点指导推进永春海峡花卉文旅产业园等现代花卉文旅农创产业园区和周宁花卉小镇、清流赖坊古镇樱花园、永定枫林蝴蝶兰小镇等“花旅融合”项目建设,打造兼容地域花艺特色与生态理念的展示、体验、便民花艺空间。五是用地破局育集群。引导花卉苗木种植上山入林、林花兼种,支持在商品林地上发展设施花卉,鼓励各地对花卉生产设施使用林地给予“三通一平”费用补助。支持各地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建设花卉生产设施,鼓励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与花企花农合作联营。实施做大做强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争取将福建特色兰科花卉、盆栽花卉、鲜切花等3个集群纳入国家“十五五”重点培育产业集群。鼓励支持花卉重点产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花卉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林  兰(种苗站)

  联系电话:0591-88608018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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