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革:
《关于加强福建海洋保护区建设的提案》(20243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
一、我省海洋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根据《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我省近岸海域重要生态区域已基本纳入保护范围,先后建立了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地。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地22处,总批复面积7.68万公顷,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14处,批复面积5.29万公顷;国家级海洋公园7处,批复面积2.37万公顷;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批复面积
二、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一是出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在科学评估现有自然保护地价值基础上,对接《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保护空缺分析,2022年8月,在全国率先编制印发《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提出了“一主三带九群”的全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其中包含了海洋自然保护地内容。二是建立福建沿海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结合实施全球环境基金“加强中国东南沿海海洋保护地管理 ,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沿海生物多样性”项目,积极推动建立了福建沿海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并指导开展福建沿海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合行动,有效提升海洋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三是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2021年以来,我局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近1600万元用于海洋自然保护地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和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235万元建成自然保护区智能监管系统,形成“天上看、地上巡、视频探、网上管”的智能监管模式,实现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监视、动态感知、智能预警,同时辅助中华白海豚、白鹭、栗喉蜂虎等珍稀物种的人工科研观测,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和监测水平。
三、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目前,我省省级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均有独立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湄洲岛、崇武、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有独立管理机构,其余4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依托在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管理工作总体比较规范。近年来,我局还先后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问题核实查处、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排查整治、“碧海”、“绿盾”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海洋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和互花米草综合整治,净化了海洋生态环境,减少了海漂垃圾对滨海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四、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教活动。我局每年组织全省各海洋自然保护地开展世界海洋日、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渔区、校区、社区和景区,宣传普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海洋自然保护地知识,提高群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厦门市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华白海豚志愿者队伍,创作传唱了全国第一首中华白海豚之歌《换我来守护你》,拍摄了第一部动画短片《白海豚乐乐》,推动全国中华白海豚保护科普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积极开展省级自然教育基地建设,2023年公布了包括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4个海洋自然保护区在内的首批省级自然教育基地53个,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良好的自然体验场所。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吸收提案有关建议,统筹推进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着力提升我省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一是继续支持新建或晋升海洋自然保护地。根据《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要求,指导、支持地方人民政府新建或晋升海洋自然保护地。二是继续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省级财政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专项补助,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调查活动,强化网络监测和动态管理,逐步提升保护能力。三是继续开展海洋自然保护地主题宣教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海洋自然保护地宣传,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打造提升一批省级自然教育基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自然教育实践场所。四是探索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力量配备,并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海洋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机制。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张友坚(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367886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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