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1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造林处 发布时间:2024-07-08 16:02
相关文章: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关于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筑牢沿海绿色生态屏障的提案》(202431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将沿海防护林工程放在林业“八大工程”首位,持之以恒地扎实推进。目前,全省共有沿海防护林206.5万亩,其中沿海基干林带79.7万亩。今年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我局将第20243137号提案作为重点办理提案,认真吸收省政协提案组提出的建议,并深入基层组织专题调研,研究谋划我省加强沿海防护林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具体举措。

  一、科学编制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按照《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基础,依据福建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福建省海岸带修测成果等数据资料,部署开展新一轮全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对各地提交的规划数据开展三次省级审核,印发《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技术要求》和《技术问题解答》共4期,初步汇总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成果修编和《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3—2035年)》初稿编制,拟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二、持续推进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我局接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将其作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重点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是以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采取人工造林、老林带更新、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强沿海防护林的防御功能。今年已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19.83万亩,其中基干林带0.78万亩、纵深防护林19.05万亩。二是以红树林保护修复为重点,提升滨海湿地生态功能。近年来,修订出台《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管理的通知》,组织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在全省组织开展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对互花米草除治区按20%面积,通过种植红树林和芦苇、短叶茳芏、南方碱蓬等盐沼植物,实施生态修复。2021年以来,全省营造红树林2.34万亩、修复红树林1.31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国家林草局下达的任务。

  三、加强沿海防护林保护管理。将沿海防护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林长制考核内容。今年1—6月,我局会同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沿海防护林等重要生态区位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并根据全省毁林整治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对漳浦、南安、霞浦和福鼎4个县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警示约谈。6月份,以“加强沿海防护林保护,筑牢美丽福建生态屏障”为主题,组织开展“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和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以及《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一是加快规划编制。力争今年完成沿海基干林带区划界定成果修编和《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二是提升建设实效。持续推进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强化基干林带的补齐、加宽、加厚,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构筑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沿海防护林体系。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森林法》《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各地落实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沿海防护林地或改变防护林地用途。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沿海防护林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护好沿海防护林建设成果。四是强化考核监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继续将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相关内容列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管护体系,及时开展变化图斑现地核查,实现精准巡林、智慧护林。依法依规审核审批省级以上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国防、外交项目以及重要的生态项目使用基干林带林地,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已审核审批林地的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戴腾飞(造林处)

  联系电话:0591-87275821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