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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7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改革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04-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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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改进林改模式助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量的提案》(20241073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我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把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作为创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抓手。一是总结并推广基层发展前景好、创新引领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2023年遴选第一批14个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对包含《尤溪县创新全民股份合作造林模式》在内的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二是持续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每年从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扶持培育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在总结推广尤溪上源全民股份合作造林模式经验做法的基础上,2013年将其纳入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2019年将其纳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并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进一步提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水平。下一步,我局将组织遴选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继续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带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

  二、大力推动油茶产业发展。福建是全国油茶的主要产区之一,尤溪县、福安市是“全国油茶生产重点县”。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油茶产业发展,2023年我省启动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2023-2025年),省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厅出台《关于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 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3-2025年,全省计划新增油茶种植面积32.8万亩、改造低产林51.7万亩。同时,我省加大油茶生产资金投入,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油茶生产补助资金8385万元,相当于前5年资金总和,油茶新造林补助标准从500元/亩调高到1000元/亩。2024年,省级财政已下达油茶补助资金1.21亿元,是2023年的1.44倍。根据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油茶发展(含其它木本油料)补助是指用于油茶等木本油料基地的新造、低产林改造、管护抚育及高标准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等补助。目前,暂无发展油茶二产、三产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国家林草局和省财政厅呼吁,建议修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油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培育等二产和三产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助力乡村振兴。

  领导署名:林旭东

  联 系 人:林仙淋(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14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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