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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2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造林处 发布时间:2023-07-14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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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崇伯委员:

  《关于全方位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的建议》(12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建议

  我局严格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有关部署,依法依规科学组织实施造林绿化,严格耕地保护。2022年印发《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造林绿化的实施意见》,专条专题明确要严格土地利用,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严格把好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关,占用基本农田和新占用耕地不予许可。强化省级财政花卉产业项目设施建设用地审核把关,明确要求各地在项目立项前应严格审核建设用地情况,确保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二、关于实施种业创新工程的建议

  我局持续推进木本粮油种苗科技攻关与产业化。2009年起,持续开展油茶种苗科技攻关;2017年起,启动实施油茶、香榧、核桃等木本粮油树种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选育并审定木本粮油优良品种32个,新建种质资源库、采穗圃1733亩,每年带动全省木本粮油树种育苗约1000万株,建立试验林、示范林11766亩,促进了全省不同地域木本粮油树种适地适树、高产稳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种苗科技攻关、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开发,相关项目已列入我省“十四五”种业振兴行动重点工作,认真按照既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产学研用”合作优势,加快油茶、香榧、核桃等木本粮油的高产良种创新与产业化,推进高产、稳产、优质品种的繁育推广。

  三、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的建议

  森林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福建森林覆盖率连续44年居全国第一位,向森林要食物的潜力巨大。2022年我局印发《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提出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建设林下种养示范基地,推动基地建设规模化,筛选优质种源,筛选适合林下的林药、林菜、林花、林果、林禽等科学的种养模式,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截至2022年底,全省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147万亩,产值750亿元,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户达133万户。

  推进笋用竹等丰产竹林基地建设,构建竹林优质丰产培育标准化体系和竹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一批高质量的笋用林、笋材两用林基地;大力发展木本粮油产业,重点开展油茶、锥栗、香榧、板栗等育种攻关与产业化开发,开展油茶籽、锥栗等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木本粮油产品质量水平。制定全省食用林产品省级监测方案,采取上下联动、一季一报等方式,组织对全省重点产区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监测;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标准推广示范工作,围绕“福建主要食用林产品农残及其土壤重金属含量安全风险评估”开展科学研究,为食用林产品土壤生态风险预警和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建立锥栗生态经营及产品质量监测、绿竹经营及笋质量监测标准化示范区,构建全省锥栗、绿竹笋质量监控体系。加强监测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食用林产品2000批次质量安全监测,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项目和监测区域;支持发展以竹鲜笋、油茶、板栗、锥栗、黄栀子等生产为主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食用林产品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标准推广示范工作,在省级林业科研项目、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中开展油茶、竹笋、锥栗等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课题研究及标准化示范栽培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向森林要食物途径,发展以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为主体的林下经济,做优做强特色果品、木本粮油、笋食品等产业,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造林处  陈柏江

  联系电话:0591-87879515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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