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菁委员:
《关于后疫情时代进一步推动“福”味康养旅游发展的建议》(10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依托丰富的森林景观资源,积极打造以各类自然公园、森林康养、森林人家和“百园千道”为核心的森林旅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已成为全域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森林、亲近自然的理想场所。
一、开发“福”味康养旅游特色产品。近几年,为满足人们对健康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城市“福”道与森林步道慢行系统建设相结合,作为康养旅游特色产品的主要抓手,重点打造的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入选2017年全国首批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等三条省级森林步道也已发布并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大力推进“百园千道”生态产品共享工程,规划到2025年改造提升森林公园100个、建设森林步道1500公里以上,截至目前已改造提升森林公园107个、建成森林步道1188公里;这些线路串联起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初步形成具有“福”文化特色的生态旅游共享网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福道、绿道等森林步道建设,2023年计划建设森林步道200公里,优先安排位于城镇周边、旅游名镇名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森林康养基地的步道建设,配备相应的信息指引、安全警示等标识,与“福”文化紧密结合,打造“福”味森林康养的旅游体验,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二、加快“福”味康养旅游基地建设。2020年以来,我局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总工会、省医保局共同推进森林康养旅游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意见》,制定了相关的评定办法与建设标准。开展森林康养目的地评定工作,3年来共评定了113个森林康养目的地,其中森林养生城市9个、森林康养小镇24个、森林康养基地80个,其中有11个基地入选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基地,成为我省职工疗休养的好去处;三明的部分森林康养基地已开通医保,将符合规定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做好“福”味康养旅游产业规划,规范康养旅游服务标准,定期对康养旅游基地的环境及相应服务进行评估,结合“福”文化和“福”味旅游开展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工作,2023年计划评定森林养生城市5个、森林康养小镇10个、森林康养基地20个,同时推动符合条件的“福”味森林康养基地列入省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基地,让更多的康养基地发挥疗休养功能。
三、完善“福”味康养旅游产业链条与要素保障。积极支持“福”味森林康养品牌建设,鼓励并引导拓展“森林康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康养人才队伍建设,2020年以来我局与中国林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开展森林康养知识培训,全省参训人员超过2000人次。通过要素保障,促进“福”味森林康养产业纵向发展和多元化延伸,完善康养产业链条,拓展“福”味康养旅游产业价值链。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细化森林康养产业政策措施,努力引导康养基地大力发展“福”味康养旅游,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争取省级林业财政资金对森林康养项目建设发展的支持。继续推动福建农林大学等省内林业院校开设森林康养专业、森林康养课程,培训一批森林康养师、森林讲解员等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对符合政策的森林康养项目在用林方面予以支持,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梅松
联系 人: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 周 敏
联系电话:0591-87879472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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