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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18
  • 文号: 闽林函〔2025〕4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3-07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9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改革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03-1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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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

  林金龙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三明市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议》(第1696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搭建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加强全国全省市场对接,目前共吸引全省8个地市、47个县(市、区)的林场、林企进入平台交易,累计交易突破36.8亿元,其中林业类占80%。充分吸纳三明等地林票制发经验做法,会同省委金融办、人行福建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从省级层面探索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以林业高效经营为目标,合作经营项目为支撑,要素资源导入为保障,金融衍生品开发、交易为赋能,推动林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以点带面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林票改革已推广到5个设区市、34个县(市、区),制发金额近11亿元。同时,大力推广“林业碳汇+中和活动”“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林业碳汇+乡村振兴”“林业碳汇+绿色金融”等模式,积极拓宽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自2016年福建碳市场启动以来,全省累计完成福建林业碳汇(FFCER)交易与再交易413.14万吨、6492.85万元,成交量、成交金额均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林票改革,创新林业碳汇模式,持续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继续为全国深化林改提供更多“福建经验”。

  (一)强化系统建设。指导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善交易系统,创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农户采取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力争2025年全省林权流转面积达200万亩以上。

  (二)深化林票改革。指导三明市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大林票规模,提升林业经营综合效益,促进林权增值增益,实现多方得益,做亮福建林改特色。

  (三)优化碳汇交易。继续支持三明推广林业碳中和,推广应用“林业碳汇+中和活动”“林业碳汇+乡村振兴”“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林业碳汇+绿色金融”等生态价值转化模式,不断探索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领导署名:林旭东

  联 系 人:林仙淋(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14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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