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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16
  • 文号: 闽林函〔2025〕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3-07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改革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5-03-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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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林艺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助力医疗改革的建议》(第1121号)已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多年来,我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和森林资源潜力,加快发展以林药、林菌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持续助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一是政策驱动。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闽委发〔2024〕2号),我局相继印发《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闽林文〔2022〕50号)、《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挖掘培育“森林粮库”的实施方案》(闽林文〔2024〕115号)等文件,持续强化政策导向,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林下中药材种植,加速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金融驱动。2013年起,省级财政连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并探索开发“福林·林下经营权贷”“林e贷”等金融产品,持续调动企业、林农参与发展中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的积极性,推动林下经济良种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是示范驱动。大力推广“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模式,全省累计打造省级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7个,逐步形成了武平万亩紫灵芝仿野生种植基地、清流万亩岗梅种植基地、泰宁崖壁铁皮石斛仿野生种植基地、永春金线莲生态种植基地、德化石牛山森林康养基地等一批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生产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扩大“福九味”中药材林下种植规模,扶持山苍子、毛药花等区域特色品种人工繁育栽培和产品研发,培育壮大铁皮石斛、黄精等食药同源产业,加大林药、林菌等森林食物产出,持续丰富森林“粮库”品种类型,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林下培育基础。

 

  领导署名:林旭东

  联 系 人:刘  畅(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728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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