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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湿地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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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安代表:

  《关于提升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1224号)由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地球之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等,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政策和法制保障。

  多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积极

  推进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湿地保护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从法规制度上对湿地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同时编制出台了《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将湿地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开展“三区三线”划定,按规定将重要湿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印发后,我省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统筹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对涉及湿地的建设项目从严管控,指导建设项目在选址选线阶段,尽量避让湿地。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湿地,且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对生态功能重要、生态区位敏感、保护价值高的湿地,通过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或纳入重要湿地名录等,进行重点保护。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围绕“让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积极推动湿地公园建设,不断发挥湿地生态社会服务功能。全省已建国家湿地公园8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其中长乐闽江河口、长汀汀江、武平中山河3处国家湿地公园评为国家4A级景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入选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入选自然教育学校等。

  三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21年以来,我省实施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省累计营造红树林1563公顷,修复874公顷,提前超额完成下达营造675公顷、修复550公顷任务,红树林面积持续增长,质量显著提升。2022年9月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2023年1月,提前8个月全面完成13.7万亩除治任务。为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效,各地加强巡护管护,2023年完成互花米草复萌除治2.58万亩,基本实现动态清零。各地还加快生态修复,2023年完成生态修复2.03万亩(其中红树林1.45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15.6%,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我省还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了闽江、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蓝色海湾”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结合“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宁德霍童溪、厦门筼筜胡、三明金溪(将乐段)获评全国美丽河湖,福州滨海新城岸段、厦门东南部海域、东山岛南门湾-马銮湾海域获评全国美丽海湾。

  四是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一是围绕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省湿地保护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与省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湿地保护宣传。2024年在厦门五缘湾举办了“湿地与人类福祉”为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二是依托主流媒体开展宣传。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国绿色时报、省电视台、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专题报道我省在湿地保护、湿地公园建设、互花米草除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三是依托宣教基地开展长期宣传。发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博物馆等宣教基地作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座谈会,举办湿地摄影、观鸟、绘画、书法等比赛,发放宣传单、宣传材料,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省湿地保护宣传周期间,与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合作,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近2万名群众参加了线上答题,并制作《福建省湿地条例》等宣传折页用于线下发放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凝聚社会各界湿地保护共识,为保护湿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会同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根据代表的建议,加快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尽快出台《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各地同步做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重要指导。同时,继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政策制度,不断强化湿地保护管理;指导积极推进莆田木兰溪口、福鼎巽城红树林等湿地公园建设,打造更多“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效,提升我省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融媒体作用,发挥湿地保护基地作用,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继续凝聚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共识,推进我省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林业和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周冬良(湿地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91-88608095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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