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海、许锋、吴贻国、宋振、张永森、林巧容、林振传、柳岳、黄其山代表:
《关于要求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扶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8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林地定额上予以充分保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的乡村道路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2022年3月,我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的通告》(闽林〔2022〕2号),已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除涉及国家公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及以上各类自然公园(含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省属国有林场,基干林带以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公益林面积1公顷以下的审核权限委托下放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市、县级林地审核权限。
下一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用林要素保障工作,为项目用林提供高效优质的事前、事中指导和审批服务。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王宜美
联 系 人:陈冀楠(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629504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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