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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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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雄、许溪河、沈丽武、张远天代表:

  《关于对中菲“两国双园”诏安片区、国家战略与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项目予以用林审批权限下放(委托)的建议》(第10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中菲“两国双园”诏安片区、国家战略与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林地定额上予以充分保障。同时,为减轻地方定额压力,我局出台政策对用林面积50公顷以上单个项目可以直接使用省级调剂定额。

  关于委托下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权限问题,2022年3月,我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的通告》(闽林〔2022〕2号),已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除涉及国家公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及以上各类自然公园(含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省属国有林场,基干林带以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公益林面积1公顷以下的审核权限委托下放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市、县级林地审核权限。

  下一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在选址时引导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避免项目不符合用林条件。针对项目涉及的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和基干林带“占补平衡”问题,诏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提前足额建立相关储备库。如诏安县相关储备库确实不足且一时难以建库或无区位可建库的,可以由漳州市政府或漳州市林业局协调,按规定在漳州市内进行调剂,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提供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谢再钟

  联 系 人:资源管理处  陈冀楠

  联系电话:0591-86295046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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