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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3-00042
  • 文号: 闽林函〔2023〕8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4-22
  • 有效性: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6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6号建议的答复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种苗站 发布时间:2023-04-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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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添财代表:

  《关于将草本花卉纳入非主要农作物认定种类并明确相关认定部门的建议》(第12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草本花卉纳入非主要农作物认定种类并明确相关认定部门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林木花卉品种选、引、育、繁、推工作,先后推出林业种苗科技攻关、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重大举措,杉木、蝴蝶兰等育种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林木良种数量、档次和花卉授权品种数均位居全国前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并公布了2批主要林木目录,主要涵盖了玫瑰、月季、紫薇、蔷薇、蜡梅、茉莉花、叶子花等木本花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条规定,我局公布了观光木、卷荚相思、小果油茶等5种主要林木。迄今,我省已有福建山樱花、含笑、栀子等木本花卉品种通过审认定。

  2001年以来,我省花卉、草行业管理职能先后划归林业部门。2018年,国家林草局成立第一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2021年7月首次公布主要草种目录,共12科72属120个草种,涵盖牧草、生态修复用草、草坪草、观赏草、能源草等草种类型。2020年,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修订印发《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承担全省林草品种审定、引种备案工作,草种目录内的草本花卉已可以申请草品种审认定。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对《主要草品种审定办法》征求各省意见,将进一步完善草品种的审定认定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规范开展林草品种审认定,做好主要林草种目录推荐工作,积极调动林木花卉育种创新积极性,大力推进福建林业种业振兴,为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林业强省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关于加大花卉新品种选育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2005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花卉新品种选育力度,实施花卉苗木品种引进与研发创新项目,扶持开展花卉育种科研及关键技术攻关。2018年起,相继推出花卉新品种奖励政策和省级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评审认定工作,花卉新优品种选育成效显著,名贵国兰品种的快繁及其产业化技术研究等多项花卉科研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2018年迄今,共有268个花卉品种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蝴蝶兰‘钜宝紫水晶’、含笑‘香妃’等品种得到较好推广种植;全省已评审认定三角梅等6个省级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收集保存各类花卉种质资源2756份,完成登记1054份,进一步夯实了花卉良种选育基础。

  为加快我省花卉品种创新步伐,选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竞争优势强的新优花卉品种,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省级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建设。继续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好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繁育更新和研发创新等工作。二是继续实行“以奖代补”花卉授权新品种奖励政策,激励花企花农品种创新,提高其参与花卉新优品种选育的积极性。三是有序推进花卉种苗科技协作攻关,鼓励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继续将花卉作为林业种苗科技攻关主要内容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同时将花卉品种创新列入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内容。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刘亚圣

  联 系 人:省林木种苗总站  潘  昕

  联系电话:0591-88608015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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