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剑代表:
《关于对上杭新材料科创园区用地指标进行单列管理的建议》(第14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指标问题
今年,国家已下达我省年度林地定额7862.4公顷,基本可满足我省用林需求。符合用林条件的项目先使用市、县指标,如市、县指标不足,可以申请省级调剂指标。此外,使用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的单个项目的用林指标由省林业局直接保障。
二、关于生态公益林调整问题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调整生态公益林:
(一)因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需要,将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将重点生态区位外现有零星分散的生态公益林调为商品林;
(二)因国家公园、世界遗产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范围或功能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三)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需要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四)因自然灾害、项目建设导致生态公益林灭失且难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需要调出生态公益林的;
(五)因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省政府认为确需调整生态公益林的。
在符合《森林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前提下,上杭县可申请对科创谷规划区范围内生态公益林进行优化调整,由上杭县政府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我局将根据省政府委托及时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谢再钟
联 系 人:省森林资源监测总站 陈 萍
联系电话:0591-88608044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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