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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林业经济运行简报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发布时间:2010-12-0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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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9月福建省林业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会议确定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城乡绿化工程,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的号召,全力落实各项林业重点工作。截止9月底,全省林业经济运行状况平稳,林业重点工程推进顺利,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前三季度林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一)营造林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1.造林绿化工作。截止9月底,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25.3万亩,占任务的102.4%,全面完成今年造林任务,但与上年同比下降9.34%,其中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完成23.0万亩,增长36.9%;人工荒山造林40.3万亩,减少16.4%;人工更新132.9万亩,减少13.7%;低产低效林改造15.4万亩,减少3.4%;非规划林地造林13.3万亩,减少1.6%。今年造林绿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公有经济造林比重增大。前三季度,全省公有制造林更新完成62.0万亩,同比增长17.9%,比上年增加6.2个百分点。主要是国家加大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投入,促使公有经济公益性造林比重明显增加。二是林种结构调整变化明显。今年以来,各级林业部门积极通过实施沿海防护林、交通主干线一重山造林绿化、珍贵树种培育和油茶、无患子等生物质原料林等林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其中防护林比重上升8个百分点,油茶、无患子等经济林比重上升4个百分点,用材林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
2.种苗生产情况。截止9月底,全省共完成大田育苗8749亩,同比增长6.4%,培育容器苗和组培苗2.5亿株,预计可产各类合格苗木6.5亿株,其中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苗木5300万株、油茶3677万株。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抓好灾后种苗恢复生产工作。6月中下旬洪灾后,我厅及时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救灾资金1280万元,全部用于林木种苗灾后恢复生产,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也立即启动灾后种苗恢复生产预案,做好灾情调查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截至9月底,救灾资金全部下拨到灾区县市,受灾苗木生产基本得到恢复。二是抓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苗木的生产供应工作。为了确保明年种苗供应,我厅要求各地根据今冬明春造林任务,认真测算辖区所需的苗木品种与数量,加强现有苗木的管理,苗木不足的县市采取容器育苗、组织培养育苗技术等措施尽快培育苗木,确保今冬明春造林的苗木供应。
(二)主要林产工业品生产平稳增长
1.木竹材生产情况。进入第三季度,商品材生产逐渐回升,自8月份首次出现正增长,到9月底,全省商品材生产完成388.2万立方米,增幅继续扩大,达到5.8%。商品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沿海地区桉树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进入轮伐期,产量增加,其中漳州、莆田、泉州商品材增幅分别达到103.3%、38.5%、和27.3%,带动了全省总量的回升,而主产区南平、三明、龙岩商品材产量仍比上年同期减少,但减幅有所收窄。截止9月底,我省商品材销售量共364.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4.7%,但减幅比上半年下降8.9个百分点;商品材库存5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0.6%。前三季度,全省竹材产量2.5亿根,同比增长9.1%,其中毛竹1.6亿根,同比增长11.2%。
2.人造板生产情况。随着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推进,人造板生产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和新市场开拓,保持了较快增长。前三季度,我省人造板产量487.4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8.6%。其中胶合板产量176.9万立方米,比增16.0%,纤维板产量110.8万立方米,比增19.1%,刨花板产量113.8万立方米,同比减少7.3%。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1.组织开展林改“回头看”进一步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起草了《关于开展林改回头看,进一步推进确权发证工作的方案(试行)》,在全省确定8个村进行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对方案进行修改。目前正报送省政府,请求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各地贯彻执行。
2.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今年,省财政投入150万元,在全省选择30个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示范,给予每个5万元的补助,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433个。下一步我厅将举办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政策培训班,对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和部分合作组织带头人进行培训,并督促各地落实“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扶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引导林农走合作经营道路。
3.持续完善林改相关法律法规。一是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修改工作。二是基本完成《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送审稿)起草工作和《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讨论稿)修改工作。三是完成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已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查。
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截止9月底,国家已下达投资计划4514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905万元,主要安排油茶产业发展项目、防护林工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森林防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工程。投资计划均已转下达,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抓紧前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油茶产业发展项目。国家投资计划于2010年4月份下达我省油茶示范林建设项目5个,建设任务为总投资559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地方投资4590万元。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已开工建设,共完成新造油茶示范林26192亩,占计划任务50000亩的52.4%,已完成投资129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完成426万元,占计划的42.6%。
2.防护林工程。国家计划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地方投资9000万元。我厅已将项目分解到沿海各设区市和平潭县(综合实验区)并将投资计划转下达,其中地方投资计划中省级配套资金2250万元已落实(省财政安排配套1750万元,省发改委安排配套500万元)。沿海各设区市已于9月底前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各项目县将于10月完成项目作业设计书编制,一进入造林季节即可开工建设。
3.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在6月我省遭受特大洪灾后,根据受灾情况,我厅对国家投资计划做了部分调整,安排54个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2000户,总投资1237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省级配套2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配套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国有林场等配套解决。截止9月底已全部开工建设。
4.其它重点工程。国家投资计划我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9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56万元,地方投资438万元。森林防火项目5个,总投资43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744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3个,总投资220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45万元。目前,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预计11月份开工建设。
(五)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大
1.森林防火取得较好成绩。今年以来,气候条件对防火相对有利,但我们始终没有放松警惕,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全力抓森林火灾防扑工作。截止9月30日,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83起,其中一般火灾4起,较大火灾79起,过火面积1215.2公顷,受害面积941.9公顷,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同比去年下降82.6%、90.9%和89.7%,创2001年以来同期最好成绩。从查明的64起森林火灾火因来看:农村春季备耕,农事生产性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占56.3%,野外吸烟和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各占3.1%。今年在森林防火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反复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在全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农田林缘边可燃物计划烧除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组织开展全省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并进行通报,促进森林防火责任责的落实;四是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成效。前三季度全省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277.1万亩(其中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43.7万亩),较去年同期的下降6.6%。病害发生15.2万亩,虫害发生面积为261.9万亩。全省各地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结合本地发生实际,采取生物防治为主,化学、物理和营林技术等防治措施为辅,大力推广无公害防治,对预防区、成灾地或可疑疫情实施全面预防和防治。截止9月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7.7万亩。
二、下阶段主要措施建议
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大造林工作。为了确保省委关于“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的目标,我厅已开始实施明年大造林计划的准备。目前,已预安排全省今冬明春植树造林任务650万亩,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三年任务,同时在造林扶持政策及林木采伐方式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目标实现。同时,为了确保明年大造林计划的实现,各级林业部门已着手开展新的育苗工作,已安排到明年春季继续生产杉木、松类、桉树等组培苗和容器苗4.2亿株,预计今冬明春造林总产苗量可达10.7亿株,从总量上看,可满足今冬明春650万亩造林绿化需要。
集中精力建设“四绿”工程。围绕城市建设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两大战役”,重点抓好福州、厦门等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永安、邵武等有条件的县(市、区)的植树造林,结合省定21个小城镇建设,以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和新一轮铁路建设、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和城市周边森林改造等工程为载体,以“四绿”工程建设为抓手,突出“身边增绿”,加快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村。
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重点抓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加大除治力度,抓好各项防治工作的落实。继续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加强火灾的监控和隐患的排查,指导督促开展重点火灾县、重点火灾乡镇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全省各级防火办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全省火情。
加大对林业重点项目的监管。根据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计划,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明确的建设方向、内容和进度要求进行建设,切实把好规划、作业设计、整地、种苗供应等各个环节,高质量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求地方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沟通,使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和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到位,积极筹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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